2014年4月22日 星期二

讓快樂變成是一件有意義的事(Paul Bloom:The origins of pleasure)經一C 02151333 吳宣穎

簡介:
主講人Paul Bloom舉了許多與生活相關的事例,例如同樣一件毛衣,因為他曾被名人穿過而變得有價值,如果拿去洗衣機洗,他的價值就會往下降,因為你把那位名人穿過的味道給洗掉了.人們總是在能夠控制的情況下,尋找最小量的痛苦,然後從中獲得快樂.心有它自己的地方,而它本身可以把地獄看作天堂,或天堂看作地獄.

影片:http://voicetube.tw/videos/5660

心得:
我們總是選擇相信自己想看的,相信自己想知道的,我們相信的並不是事實的本質,而是那個表面給予的價值,其實快樂很簡單,只要轉個念頭,或許痛苦就不再那麼痛苦,而變成了我們需要的快樂.我們對於一個事務的來源認知會改變我們對它的觀感,這並不只是錯覺而已,是我們快樂和痛苦深刻的特點.就像演講中提到的那位小提琴手,人們願意花大把大把的鈔票到音樂廳欣賞1.2小時的演奏卻不肯駐足在一位街頭藝人前,即使這兩個人是同樣的一個演奏家,我們在乎的只是它的價值,只是想愛慕虛榮,所以得到了快樂,但是在生活中,其實快樂唾手可得不是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