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2日 星期四

影片心得分享:Manal al-Sharif: A Saudi woman who dared to drive(會一C 02152356 謝家欣)


  1. 我覺得提出改變社會制度的訴求,是必須具有很大的勇氣才能完成的一件事情。要對一個制度提出改變時,必定會受到持反對意見、不希望改變的人的攻擊。更糟糕的是,有部分的「反對者」實際上並非真正的反對者,他們認為新的制度是好的,但卻會礙於社會風氣中的多數暴力,或是自己以為的「多數」,而不敢於發表自己的看法認同改革者,甚至可能會跟著反對人群抨擊那些持有與自己相同意見、渴望有所改變而勇敢站出來的人,只因害怕自己若表明支持自己真正的看法時會遭遇不測。於是,想要有所改變,更是難上加難,尤其當自己周遭的人都抱持「舊的制度是無法改變」的心態的時候。到現今為止,許多現有的制度並不是一開始就是這樣子的,而是經由許許多多的人的請求、抗爭、甚至是犧牲而來,有些我們現在認為理所當然制度,在被提出之時也是受盡各種的批評與許多人得不接受,像是一百多年前西方的女權運動,為了爭取女性投票權,許多女性自動走上街頭,被捕入獄,受盡非人的對待:在當時,賦予女性投票的權力是不可理喻的,而現在,這一項制度卻是廣為西方國家所接受的,許多分析方國家也同型著這一種制度,人人有投票權這件事成為社會了主流。
  2. 我認為,進步,是「化不可能為可能」的一個過程,把原本認為很奇怪的事情變為日常生活中的一環。至於社會改革,是需要所有人的實際行動去響應而非只是一個人唱獨角戲便能夠完成的。也許我們沒有出頭成為改變的領頭羊,但是在認同一個改變時,我們應該做的是盡可能地去支持,而非袖手旁觀或甚至抱持看好戲的態度,因為新的思維若不被推崇,是永遠無法成為新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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